RSS
热门关键字:  无线  手机  手机广告  田店中学  文本信息加工
当前位置 :| 首页>手机应用>蓝牙营销>

蓝牙营销在英国再次面临尴尬境遇

来源:中国无线营销网 作者:bluetooth.kim 时间:2007-12-02 Tag:蓝牙营销   点击:

    一直关注蓝牙中文网的朋友应该看过我前段时间翻译的关于英国政府放宽对蓝牙营销行为管制的一篇文章英国:品牌商警惕蓝牙技术营销的滥用,然而近日英国政府又发表声明,这个蓝牙营销的机会之窗可能又要再次关闭。私隐条例的定义正在进行审核,加上对各方面利益相关者意见的综合,法规很可能要改写。

    蓝牙技术作为一种电子设备的无线数据共享方式,大多数情况下其有效距离仅在几平方米范围内,但也有一些设备能够实现高达100米的“广播”范围。

     该技术提供了一个明显的市场契机:广告商可以通过蓝牙传送信息,而在其“广播”范围内的所有具有蓝牙功能的设备都将接收到这些信息(不过前提是蓝牙功能处在开启状态)。你可能在路过一间餐厅时,收到一条“买一送一”手机短信,而在这个过程中餐厅甚至不需要知道你的电话号码。

     在10月之前,如何在隐私与电子通信条例之下进行这种蓝牙营销还很模糊。该条例限制了不请自来式的营销。它于2003年开始生效,而在当时,拥有蓝牙功能手机的消费者比今天少之又少。 之前,信息委员办公室(ICO)认为,该条例也适用于蓝牙。这使得蓝牙营销几乎不可能实现,因为该条例规定了发送广告信息前需要征求接收者同意,而在蓝牙营销中事先征求接收者同意是不太实际的。 ICO在十月公布了对该项规定新的指导意见。在一份声明中,ICO提到:“在与商业企业调整改革部(DBERR)进行讨论之后,ICO已修改对隐私和电子通信条例的指导意见”,“之前我们规定通过蓝牙技术发送营销信息的行为属于不请自来式的营销,使之受制于隐私与电子通信条例。然而,该条例仅适用于通过公共电子通讯网络进行信息传递的情况,而我们认为蓝牙信息实际上并没有使用这么一种网络,因此我们修改了先前的指导意见。”ICO还补充到:“至于该条例是否应该包括这种营销方式,是政府要考虑的问题”。

     昨天,商业企业调整改革部(DBERR)通过OUT-LAW.COM宣称:“该部门希望能与欧盟委员会合作重新审查隐私与电子通信条例的规定,以找出最好的方法进一步发展目前的规定”。“为确保新规定适应通信技术的发展,我们将和所有与蓝牙技术紧密联系的大大小小利益相关者就可能对他们产生的影响展开讨论”。

     欧盟委员会已于11月13日修订了该条例,这些修正目前还未有影响到蓝牙营销。OUT-LAW.COM的编辑罗伯逊(Struan Robertson)认为,对营销者来说机会之窗仍然是打开着的。“我无法想象DBERR为什么要找蓝牙营销的麻烦,它当然不应该被法规限制,除非说营销者不能使用媒体。至少目前来说,利用蓝牙营销应该是合法的。” “当然蓝牙营销确实存在一些商业问题,人们势必会对每天上班途中必须经过的商店不停发送统一广告感到厌烦,所以我希望营销者把他做得更有创意一点。”

什么是蓝牙? 蓝牙技术是爱立信、IBM等5家公司在1998年联合推出的一项无线网络技术,是无线数据和语音传输的开放式标准,它将各种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终端设备、各种数字数据系统、甚至家用电器采用无线方式联接起来。它的传输距离为10cm~10m,如果增加功率或是加上某些外设便可达到100m的传输距离。由于蓝牙采用无线接口来代替有线电缆连接,具有很强的移植性,并且适用于多种场合,加上该技术功耗低、对人体危害小,而且应用简单、容易实现,所以易于推广。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